2024年下半年广东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招聘教师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4:04:08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挂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牌子)为市文广旅体局和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学段的教育教学。1994年被广东省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至今已发展成为一所颇具规模的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专业人才的省(部)级重点体育专业学校。

  建校以来,学校“德育为首,体教融合,全面发展”的办学旨,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1987年、1991年、1995年先后被原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业余体育训练先进集体”,1987年荣膺“国家体育运动荣誉章”,1987年和1993年分别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7年至今先后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训”,2003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2020年先后四个周期连续被国家体育总局认定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301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境)外2025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到报名首日)。获得下列职称或荣誉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截止到报名首日):正高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获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1.教师资格: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报名时均须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任: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级别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4.报名办法: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方法注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和按照考生对应身份的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1)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手写签名)。

  (2)在职教师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中一级教师(含)以上的职称证书、合同或社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身份证等。

  (1)报考人员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初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请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进行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试教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①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②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③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学校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学校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在试教前对入围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试教资格人员有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市教育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试教时间相应顺延。

  (3)试教:由学校安排试教内容。试教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以评分小组的平均分为试教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4)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考核方式,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以考评小组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最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试教和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费、住宿费自理。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执行。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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