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情书,又重现我的眼前,那段青涩的记忆又被勾起。最近有点忙,我自己的房间好久没整理了,所以那天我专门抽出了一个时间来整理一下房间。很多旧的书籍,很多老的照片,还有一个小箱子,当我打开它的时候,已经有很多灰尘了,里面放着我的收音机、磁带、还有一些各种小玩具。
突然一张有点褪色的纸条引起了我的注意,怎么看上去这么熟悉,好奇的我慢慢的把折封好的小纸条打开。打开后我有点惊讶,这的内容好像是我写的,对,是我当初写给一个女生的情书。
顿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记忆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年。那时候的她,或许在大家的眼中不是一个优秀的女孩,很普通。但是在我的眼里她却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在我的印象中,我和她的第一次交集就是有一天我们一起迟到了。我们学校的门卫大叔迟到了是要登记名字才能进校的,我还算是一个好学生吧,所以当然害怕被门卫大叔记我名字了。不过幸好那天有她陪我一起迟到,我才知道了她那个人,不知不觉的也就喜欢上了她,这或许就是大家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了她的名字,我就开始一直悄悄的关注她。她原来是我隔壁班上的女生,是一个敢做敢想敢当的女生,喜欢追求美好的事物。后来我发现她下课间操后喜欢一个人到田径场上跑步,反正我也无聊,也就经常跟在她身后跑步。谁知道她跑步很厉害,我一直没能跑赢她,跑了几圈后我就跑不动了,还是没有追上她与她并肩而行。
她还喜欢学校门口的那家奶茶店,放学后经常去那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点一杯果汁,看一本书,一坐就是一两个小时。为了制造能与她偶遇的机会,我也喜欢上了那家奶茶店,经常去那里喝奶茶,运气好的时候可以看到她,运气不好的时候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奶茶店好像已经空无一人了。
听他们班上的同学说,她是一个比较有个性的人,平时都是喜欢独来独往的,也很少会班上的同学交流说话。还有人说她是一个坏女孩,很叛逆。上课经常迟到,和老师斗嘴,看到班上不顺眼的同学就。但是我不相信,因为她看起来比较有文艺气息,有文艺气息的人一般都是有些内涵和的人。
后来,有一次坐公交车的时候,人多又挤,我看到她把让给了一个一个老太太,她周围的几个人也是学生,但是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老太太,一直低着头玩手机,还有看漫画,就唯独她一个人看到了老太太,并且很礼貌的给老太太让座...,通过她的做法,我就知道她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女孩,所以从此以后,我发现自己更加喜欢她了。
为了制造与她相遇的机会,我经常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后来,她发现了我就问我,“你是跟屁虫吗,怎么哪都能看见你。”
刚开始的时候她挺反感我经常出现在他的视线里的,可是后面,她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我和逐渐成为了好朋友。
下课的时候我经常跑过来她们班上叫她玩,那时候她们班的人好像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以为我和她的关系不简单,一定有猫腻。她的兴趣爱好挺广泛的,感觉只要是美好的事物她都喜欢。她邀请过我周末的时候陪她一起爬山,叫我一定要起早,要不然爬山就没有意义了。我也很高兴的陪她一起去了,心里面乐滋滋的,感觉就像中大了,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和女生独处。
当我们气喘吁吁的爬到山顶的时候,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爬山。这里的风景真好,我轻松的呼吸一下,空气更加清新,还有远方那徐徐升起的夕阳。我再偷偷的看着她的样子,那一瞬间,我发现这一切好美,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过,我的心已经被她迷住了。好像对她说一句的话,其实我喜欢你,喜欢很久了,可惜夕阳过了我没说出口。
我发现喜欢上她后,自己变化很大,不像以前那样死板了,我敢逃课只为和她一起去小卖部买一杯果汁。我也喜欢上新鲜的事物,不想像少年的时候以前那样单调了,很乏味。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感觉到自己像拥有超能力一样,喜欢为她去做那些异想天开的事情,只是单纯的想让她开心。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拖,久了你会很害怕。时间越久,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她,她明明就在我的眼前,我却只能不断挥手说再见。我讨厌自己,因为我是一个比较腼腆害羞的男生,平时也不怎么喜欢说话。所以我没有勇气站在她的面前,亲口告诉她我喜欢你。也许是电影和电视剧看多了,就想学那里面的剧情。
于是,我产生了给她写情书的想法。可是我这个人有点笨,情商也比较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半天也写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我的心里郁闷死了。到傍晚的时候,我正在对着收音机听,刚好听到一个音乐频道里播放了陶喆的一首歌《爱很简单》,“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有一种感觉......。”
听到这首歌以后,我发现自己有了灵感。马上就打开笔记孕妇梦见杀猪本,提起笔开始为她写了好几封情书,可惜就只有一封情书写得还看得过去而已。“忘了是什么开始的,也许就是对你有一种感觉。我喜欢你上课时发呆的样子,我会跟着你发呆,我喜欢你走的样子,我会跟着你的足迹走,我喜欢你微笑的样子,我会跟着微笑...,我喜欢你每个瞬间和每个样子,我喜欢你去过每个的地方,我也一个人悄悄地去过。我知道你喜欢去奶茶店却不喜欢喝奶茶而是喝果汁,我知道你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就是这样一封简单的情书,我好像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我差不多写了几个小时,因为我想让你看到我真诚的情意,我想让这一封情书充满我炙热的温度。
我把情书写好以后,我把它藏在书包里,一直在寻找一个好的时机,然后亲自去送给她,却还是没有勇气送出去,每次都是想了想,再等等,等找到一个好时机我再送给你。谁知道一等就等到毕业那天,我也没能把情书送给她。
高考结束以后,她送给我一盘磁带,说这是她最喜欢听的几首歌。然后她就去远方去了,她说她要去追求她的梦想。时间真的是一个的东西,它可以摧毁任何美好的事物,而我和她联系越来越少,关系也就越来越疏远了。那盘磁带,我听了很多次,可是就是没有一次能把它听完。有一次,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它听完,听完了我很难过,好想流一次眼泪,因为那盘磁带后面还有一段她的录音,“其实我比较喜欢有勇敢的人...,我知道你平时喜欢听歌,所以把磁带送给你...希望你可以...。”
原来她曾经也喜欢过我,如果我再勇敢一点...,如果...,可惜我们都错过了。再怎么时光回不到从前,我们的记忆也只能停留在那年的情书,我只能悄悄的把它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