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无名”的大多数,让言语无所。
匿名身份是造成网络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一些网民之所以地对当事人进行侵权,因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风险近于零。如果以真实身份出场,其行为必会有所。
二是“固有”印象代替事实判断。
“教师性侵”“学生”“教师收礼”等新闻近年来层出不穷,渐渐将教师群体妖,并很自然地将学生归入“”.一旦涉及师生关系的新闻出现,很多网民会先入为主地将老师看成是有的一方。在网民一边倒的骂声中,不仅老师、学生的受到,也进一步加剧教师“妖”倾向,无助于促进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是的难度导致追责少之又少。
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因人肉搜索而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名誉权受损的典型案例不下10个,然而真正却少之又少,大多数当事人都因难、希望事件平息等原因不再追究,因言语或泄露隐私而最终被的更是屈指可数。
参考对策
第一,注重化解现实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
要注重制度设置的性,积极构建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促进转型社会风险的有序。同时,借助网络的社会晴雨表功能,及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防止制度性社会,更加注重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民生问题化和问题民生化的互联互动。只有从社会层面解决各类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才能消解网络的现实动因。
第二,构建网络社会治理体系。
需要从、社会、个人、技术四个维度,构建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形成治理网络的合力。要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网络表达机制,培育思考能力,社会公德,防止网络技术异化。
第三,健全网络互动规则和信息技术伦理建设。
通过构建网络互动规则和网络新闻伦理,才能规范网络互动和网络。现代信息技术伦理的核心是从观念和层面规范技术发展准则,使之不损害人的基本权益。在提高信息伦理和规则意识的基础上,超前预示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并制定可行的技术伦理准则,以规避可能出现的网络社会问题。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