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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欣赏】读书者与不读书者的最大区别(深度好文

※发布时间:2018-10-27 13:21: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

  关于读书,我们听过无数的箴言,但没有比作家林语堂的这篇文章更真挚清晰的了。他说:“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上的声响太嘈杂。”这些话,放到现在仍具意义。

  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里是逃不出去的。

  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

  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一些私人的,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

  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

  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

  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

  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

  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

  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净尽了。

  他有一天晚上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

  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在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

  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

  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似的容貌。

  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

  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

  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

  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

  一个人必须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

  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

  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

  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的,袁中郎是苏东坡的。

  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

  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

  尼采对于叔本华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所以这个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

  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

  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

  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

  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

  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他。

  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去睡觉。

  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一个人有读书的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上的声响太嘈杂。

  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 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

  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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